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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发布野猪“猎杀令”,10元1斤回收,野猪肉不能直接吃吗?
今年8月份,安徽省金寨县林业局和去年***取了同样的做法,发布了“开展控制性猎捕野猪工作的通知”,鼓励民众通过合法合规的渠道去捕杀野猪,并承诺以每元10斤的价格进行回收。
对于金寨县发布的这个野猪“猎杀令”,我想有很多网友肯定表示不解,其中的疑惑应该体现在3个方面。第一个,野猪在我国是二级保护动物,为什么要进行猎杀;第二个,有关部门10元每斤进行回收,拿去做什么;第三个,现在市面上的人工饲养野猪肉价格不菲,捕杀到的野猪,它的肉我不上交而是选择自己吃,这种做法行不行。
现在,笔者就一一来解答这个问题。
野猪在我国的确是受保护的动物,其受保护的初衷是,在上世纪特别是八、九十年代,随着自然生态环境的变化、人为活动的干扰,特别是人类的大肆捕杀,自然界中的野猪生存空间越来越小、种群数量越来越少,到最后几乎成为了濒危物种。为了避免在我国境内的野猪出现灭绝的风险,我国于2000年8月份开始,将野猪列入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
在各种保护措施的有效落实下,野猪所栖息的自然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加上它们的生存适应、繁殖能量都较强,野外的天敌也很少,在数年时间内种群数量就迅速恢复,像湖南、安徽、浙江、四川等我国中部温暖湿润地区,野猪的数量从2000年到现在,几乎增长了十多倍甚至数十倍。
自然环境中的野猪数量变多,表明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成果。但野猪数量太多了,也会造成一系列的问题,比如所需的食物大为增加,它们比较固定的食物来源数量越来越少,为了维持生存,它们开始扩大活动范围,开始与人类的聚集区域发生重叠,对田地里的农作物、经济作物产生了毁灭性打击。而且,野猪的性情也比较凶猛,经常发生与人类的冲突***,有些人因此而受伤甚至失去生命。
有些地方野猪泛滥,伤人***时有发生,2021年杭州有位86岁的老人,遭到一头150多斤的野猪攻击重伤,帮忙报警的邻居也不敢靠前。
2021年3月29日中午,一头落单的成年野猪闯入了一家农舍,并对院子里的家鹅进行捕食。
老人想都没想,顺手拿起墙边的竹杆,准备驱赶野猪。
可能因为小看了野猪,打了几下没有反应,老人后来加大了力度,这也惹毛了正在享受美食的野猪,转头就对老人发起了攻击。
邻居听到隔壁有异常声响,也出来查看什么情况,发现老人躺在地上奄奄一息时,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立***警,同时拨打急救电话。
特警赶来之后,看到情况紧急,立马请示指挥中心和林业部门,随后爬上围墙连开五场,当场将野猪击毙。
紧急送医的老人虽然伤势严重,但好在发现得早,抢救及时,并没有危及生命。
2002年5月10日,四川省甘孜州白玉县的一位村民进山捕到一头野猪。回来后他没有独享,而是将野猪肉分给了村民。
几天后,意外发生了。一位21岁的女性开始腹痛、腹泻、发烧。刚开始以为是吃坏肚子,但不久,她就开始全身浮肿,全身肌肉疼痛。
而更加不妙的是,村子里吃过野猪肉的人,陆续有多人出现了类似症状。
后来医生检查后发现,这是由于食用野猪肉后,因为野猪体内寄生的旋毛虫而引发的旋毛虫病。
据调查,当时全村共有63人食用了野猪肉,其中23人发病,不幸的是,其中1人因旋毛虫病诱发上消化道出血,抢救无效死亡,另有8人病情危重。
这样的不幸***绝非个例,世界各地时有发生。
据报道,2017年9月,柬埔寨磅通省就至少有8人因食用野猪肉而染病死亡。据统计,当年8月1日至9月26日,磅通省共发生33起旋毛虫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