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产品电商监管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产品电商监管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食用农产品安全法规定?
食品安全法的法条: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以下为具体法条内容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制定有关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公布食用农产品安全有关信息,应当遵守本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第三条 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农业投入品已经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四条 国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行源头治理、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构建协同、高效的社会共治体系。
食用农产品抽检处罚依据?
分两种情况:
1.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如抽检农残、重金属超标等不合格的,由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予以处罚。
2.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一百二十四条予以处罚。
农产品安全法2022最新处罚标准?
1.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如抽检农残、重金属超标等不合格的,由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予以处罚。
2.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一百二十四条予以处罚。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了哪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我国农业生产的实际出发,遵循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客观规律,针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环节和关键点,确立了相关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8项: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分工制度。
(2)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强制性实施制度。
(3)农产品产地管理制度。
(4)农产品包装与标识制度。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6)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
(7)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制度。
(8)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产品电商监管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产品电商监管标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