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国有林场养殖致富项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国有林场养殖致富项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0多亩地的林场,现在里面主要是一片速生杨树,发展什么项目合适?
200亩地的面积也不小,建议你发展养殖业,养什么呢?草食性动物肯定不行,非给你把杨树皮啃了不行,你发展养本地***,肯定能挣到钱。
根据这片地的面积来看,你养500只鸡没问题,要是放在我的手里,全部养花公鸡。
我们山东老家有个风俗,过年家家户户要给先人摆供,其中就有鸡,而且这只鸡必须得打鸣,用不打鸣的鸡摆供,后代光生哑巴孩子。所以一户人家至少要买两只公鸡,这是一个很大的市场。
不过现在离过年很近了,养鸡要赶在年前卖来不及了,年后也行呀!只要鸡肉好吃,不愁卖的。
你四周用铁丝网网起来,鸡也跑不出去,拉了鸡粪对杨树生长有利,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董青岛供稿。
配图来自网络,版权归原创所有
1、这200亩地均种植的是速生杨树,不易再进行挖掘二次种植。因为要清除这200亩杨树所需要的人工、机械成本非常高。不如等到杨树成木再进行砍伐或者移栽比较好,这样既保留了林木,又能进行其他养殖业而增加收入。
2、生态养殖要注意科学平衡,不可盲目相信非官方渠道给予的养殖项目。养殖前最好做一个养殖市场调研。看一看目前市场上那些养殖业比较饱和,那些属于稀缺养殖业,然后再进行养殖类目选定。
3、如果确定要做生态养殖,不易仓促进行,掌握学习养殖技术很关键,因为养殖的家畜都要进行各种病害的防治,还要学习科学喂养技术。
4、掌握技术,选好类目之后,就要着手寻找销售渠道,比较生产就是为了销售盈利,有稳定的销售渠道才能让您的养殖业蓬勃发展,最终形成产业化养殖。
5、生态养殖需要注意的是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还需要进行防治污染审批,不过这些手续都不会很麻烦。再加上目前国家对农业养殖都有扶持补贴,请在当地相关部门多了解,以便于您能做好生态养殖项目。
6、除了生态养殖以外,还可以进行一些速生蔬菜的种植,比较这样的蔬菜周期短见效快,例如韭菜、大葱之类等。
7、还可以搞农家乐项目,在林地旁边养家禽,建鱼塘,林地供游客玩乐或歇息等,都是一些比较好的主流农村产业。同时,希望您能利用好您的土地。
适合养土鸡,春天有大量嫩草可供鸡来食用,有飞虫,鸡不缺蛋白质,秋天有草种子,喂很少的饲料。公鸡大了可卖掉也很值钱,母鸡留着生蛋,草鸡蛋也很值钱,养土鸡是个很的选择。
林场被定性为商品林场,前景如何?
按林场提供的产品类型和功能的定位,一般分为商品林场和公益林场。
商品林场主要以提供木材为主,附带也提供一些林副产品。例如林果药以及林下产品等。
商品林场一般在经济来源上主要靠经营出售木材和一些林副产品,这跟产品市场关系很大。市场景气时,经济效益好,职工收λ自然也高,反之则职工收入低。从趋势上看,现在很多基层国有林场巳划为公益林场,基本上全额拔款,***伐量控制极严,甚至是零***伐。而随着人民生活的日益提高,对木材及林产品的需求也随之增加。目前中国每年需要进口大量木材及林产品,以弥补因受釆伐限额而造成的木材及林产品的紧缺。因此,从长远观点来看,商品林场还是有前途和钱图的。再者既然划为商品林场,肯定***丰富,区位优越,有良好的商品林生产经营条件。有了这些优势,林场发展势必蒸䒱日上。
林木从苗木到***伐需要经过苗木培育、林木管理、林木***伐几个过程,集苗木培育、林木管理、林木***伐于一体的团体可称之为林场。
林场按经营方式可分为商品型林场和生态公益型林场。商品型林场主要以出售苗木、木材来获取收入,实现自收自支,具备自行经营管理的权利。生态公益型林场是由国家出资进行培育和经营管理,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的非经营性林场,***主导占绝对地位。
商品型林场相对生态公益型林场具有以下优势:
能进行商品性***伐。每年均有商品材***伐指标,可根据实际需要、市场行情在不影响林场发展的条件下申请办理商品材林木***伐许可证。
能按照自身意愿进行管理经营。在森林培育,植树造林时可以选择市场需求量大的苗木进行培育。中幼林抚育期间,能***用多种人工干预生长的方式调整林分结构,可根据树木生长实际情况追肥,缩短出材年限,提高出材率。
具备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殖产业的先决条件。充分发挥林区林地利用效益,可选择适合发展林下种养殖的林区发展林下种养殖产业,增加林区收入。
收益实现自收自支。除必要的税费及成股外,林场收入可根据林区实际发展需要投入资金,林场员工工资不具备固定性,可根据林场发展状况进行发放。
可根据实际需要定向培育大径材。按市场需求进行定量培育大径材,综合调节造林、养林之间的关系。
可选择风景优美的林区发展旅游业。生态旅游正在如火如荼进行,林场可适当发展旅游,增加林场经济收入
商品型林场***干预较少,只要合规合法经营管理,具有较多的灵活经营方式。林场经营团体应抓住机会,制作林场经营方案,利用林场商品性质,充分发挥林区应有的价值。
这个问题看怎么理解,因为林场的归属不同,经营性质不同,其结果是截然不同的。如果是个人或私企所有的林场,定性商品林场,会更有利于林场经营,更好的发挥经济效益;如果是国有林场,将面临工作的强度以及工资来源的稳定与高低,属于中性偏不利的局面。
个人或者私企兴办林场的目的是营造速生用材林,生产木材,或者营造经济林,充分发挥林场的经济效益。这类林场一旦界定为公益林场,木材的***伐将会受到严格限制,经济林的经营也会被苛刻的限制,势必会影响林场经济效益的发挥,是非常不利的局面。
反之,界定为商品林场,就可以按照自己的经营理念,很宽松的开展各种经营活动,最大限度的发挥林场的经济效益,获取丰厚的汇报,是非常有利的。
国有林场则不同,这涉及林场的定位、工作强度、工资来源以及工资高低等问题。
1)定位公益林场
国有林场一旦定位公益林场,工作性质也基本为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森林修复改造而已,人员转为事业编制,工作强度较小,工资来源为财政拨款,工资按照事业编制核定的岗位发放,虽然不是太高,但非常稳定。
500亩玉米可以做抵押贷款吗?
大家好,我是大胖二胖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还长在田里的农作物与土地没有分离,抵押当然无效。 你的提问涉及有关担保的法律、司法解释对集体土地使用权与其地上定着物的关系所作的规定。从法理上看,林木、农作物为土地附着物,属于不动产,但是因为土地上生长的林木、农作物被***伐、[_a***_]后具有独立的交换价值,所以尚未与土地分离的林木、农作物可以与土地使用权分离而单独设定抵押。从法律规定上看,我国《担保法》第37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为农业用地,禁止抵押是为了防止行使抵押权而导致改变土地用途,但不得因此而认为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也不得抵押。最高***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2条规定,当事人以农作物和与其尚未分离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作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此条也只是规定以农作物抵押时将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抵押无效,并未否定农作物抵押的效力。从促进农业生产的角度上看,如果认定以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农作物抵押无效,这样不利于农民利用土地上的农作物进行融资担保***,发展农业生产。因此,农民以其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林木、树上的果实、地里的农作物等作为动产抵押的,应当确认其设定抵押的效力。但是这种情况下农作物占用范围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同时抵押,设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部分应当确认无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国有林场养殖致富项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国有林场养殖致富项目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